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离婚了,男方要20万抚养费,不给不让在婚,我想问问,不支付抚养费,不可以在婚嘛。

离婚
2019-02-08 20:40: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外情私生子即法律所称的非婚生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或生母,需要负担非婚生子的抚养费,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或者离婚判决中对抚养费的标准进行了确认,你可以向对方主张支付抚养费。对方拒绝支付,如果是协议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已有判决,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