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8年3月在公司工作到2019年6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的两倍工资应该怎么计算,怎样才能保障合法的权益,恢复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8-24 10:5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这个可以帮你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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