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上司雇用工人在工地施工,工地工作没有安排工人自己做,违法施工使工人自己骨折了。现在医疗费由我支付。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合理的工人必须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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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界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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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确认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缴了社保的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不属于工伤的话,需要自己承担责任或者是侵权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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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