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公司领导人在工作上发生冲突,打他们俩,没有受伤就被开除,公司还欠我几十万美元……我在工厂十年了……我现在被开除半个月了,本来没有受伤……只是普通的肢体被打……现在该怎么办呢?

2021-08-24 09:28: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你好,你这种情况是属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两种都可以主张,但是其中很多赔偿项目是重合的,只能赔偿一次,但是工伤中有些项目是可以单独主张的。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一下 各地标准不一 。有的地区,是交通肇事赔偿后,不足部分 有工伤基金补足。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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