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被一个人打过,警报立案侦查之后送到医院门诊,大腿骨折,干了手术治疗,警察就说要恢复住院之后才可以做伤情鉴定,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伤情鉴定究竟 该何时做呢?

刑事辩护
2021-08-23 19:4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也就是说,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故意伤害案件中伤情鉴定何时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2、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鉴定;
    3、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
    4、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 受到人身伤害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应当去到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鉴定,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要求鉴定,具体的鉴定结果由具体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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