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吵架,对方两人受了轻伤。我方一人用拳头轻伤对方,另一人用酒瓶伤了对方一人的脸。之后,我们不知道对方的情况,两个月后在车站被逮捕了。这种情况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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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进行调解,轻伤调解没有个标准,只要双方都觉得合适,可以接受就行。
一般来说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补贴费,交通费,以及一定的营养费,派出所有经验,都知道。
你现在所花的钱都有单据,可以作为凭证,但后续还需要花的钱没有个概念,你自己提个数目,对方觉得可以就行。
另外,如果在纠纷中你也有过错,则需要减少对方的赔偿,否则双方谈不来,调解肯定不成功,那就白忙活了,虽然对方会被处理,但赔偿的钱你也得不到,这对双方来说都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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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架如果造成对方轻微伤话,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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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