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人行道上翻车的时候,急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到我车的左前轮后被甩了,后颅骨骨折,鼻梁骨折,一眼就充血了。另外,我30分钟前喝过一瓶啤酒,摩托车司机也喝酒骑自行车。1.我应该负多少责任2.赔偿多少钱,3.和我一起喝酒的人也应该负责任吗?

2021-08-23 13:2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所谓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电瓶车喝酒和汽车相撞发生事故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认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及时的有交警部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然后根据具体的责任来确定赔偿,当然,不同的情况之间是存在着不同的责任划分,比如说都存在着违法行为,那么双方相当双方应当承担同等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