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试用期。公司要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我提前三天做了辞职报告,但是当我办理手续时,公司不支付工资。这合法吗?

2021-08-23 12:4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
  •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辞职。
    建议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书面辞职通知,并保留快递签收回执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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