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院调解书后一年多,双方当事人都不满意,不可以申请重新调解。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对生效的调解书提出上诉。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出具调解书后不能再申请重新调解:
1、法律调解书,双方一旦签收,立即生效;
2、生效的法律文书,双方都应当自动履行;
3、如果调解时违反
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再审予以纠正。
但有关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不得再审。
4、如果法院主持调解时,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可以在调解生效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法院应当另行组织人员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