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妈因车祸去世,二十年前同我爸离婚,带了我的妹妹改嫁后,又生了一个小妹,现在妈妈因车强去世,赔有二十万的赔偿金,配偶健在,应如何分配

离婚
2019-02-08 13:1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20,丧葬补助金为当地月社平工资*6,抚恤金要符合条件才能享受。
  •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要遵守的法规: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拥有:
    (1)薪酬、奖金,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的薪酬、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方针性收入、补助;
    (2)出产、运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从事出产、运营的收益;
    (3)常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具有的常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是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因承继遗产和承受赠与所得的产业。
  • 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如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离婚损害赔偿,是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中新增的制度,即第46条之规定。该规定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同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中就如何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在构成赔偿的要件上,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应有五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二是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婚姻法》第4条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 三是受害人无过错。四是请求权人有损害事实。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 五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