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监视居住
2021-08-22 18:0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 地产商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破产清算中清偿债务的顺序为:担保债务、清算费用(含流转税)、工资社保法定补偿金(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要扣缴)、各项税费、普通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