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三年承担的工9级工伤。在此期间,我说如果我不终止合同,我将得到25,000英镑的一次性补偿。如果我终止合同,我会得到更多。那时我没有终止合同。三年后,我想终止合同。我想问一下钱是否会还回来。

2021-08-22 15:31: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没有缴纳全社会保险《只缴纳了医疗和工伤保险》,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如果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而用人单位没有给你交纳社会保险,你是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补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单方终止合同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间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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