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我交的强险,另一方七十二老太太,右小腿腓骨骨折,膝关节有骨裂,现住院治疗快一月了,另一方规定私底下商议,要一年的陪护费,护理费,请问一下是否太多了,我该怎么做A

2021-08-21 19:40: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然,也可以由对方先行赔偿后,再由对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车祸伤不住院是否可以要求护理费:不住院也是可以要求护理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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