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帮我租了一栋房子。租金是600个月。现在我看到我的房子不满意。我付了1000英镑押金。我的朋友帮我签了字。现在我必须退还押金。房东一点也不退还押金。我能退还押金吗?

2021-08-21 14:2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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