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6月2日晚上11点46分发生了交通事故,工作时间应该是12点。他们说保安公司有人可以换工作。这是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2021-08-20 11:4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1996年实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工伤认定则限制为,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才认定为工伤。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则没有这种限制,即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无论是否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必经路线,还是有无责任,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除此之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解决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所以你的情况属于工伤。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是工作能力鉴定,接着就能申请赔偿了。
    赔偿是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赔偿的,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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