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做销售。平均每天工作11小时,有时加班到14小时,周末加班到2天,最多休息一天半。我想问一下这个法律,可以投诉吗?投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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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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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讨薪可以进行投诉,投诉要找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并且投诉不同于举报,要提供真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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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