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方支付户口费用十几万美元,但现在买方不能支付巨额债务,同时也明确表示不能支付户口费用,买方已经支付了购房费用,可以解除合同吗

2021-08-20 06:4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
    (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
    (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 法律并没有规定在买方逾期付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解除合同。这既不属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不代表违约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中没有专门约定卖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卖方没有权利解除合同
  • 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卖方不能够单方解除合同,依据如下:《合同法》第93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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