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夫欠我两万五千元。我离婚前从我父亲那里借的。我没有写欠条,因为当时是一家人,但后来离婚时我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了。现在我的前夫屏蔽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不想还钱。我现在找不到其他人了。我该怎么处理呢?

离婚
2021-08-20 00:3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前夫借了高利贷找你,如果是男方在离婚后所借,与您无关,你无归还的义务,您可以拒绝。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则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 对方欠钱不还的方法有:
    1、首先你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
    2、你也可以找你们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
    3、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等等
  • 因为他人离婚而导致债务追讨出现问题的,可以直接起诉借钱方,而无需去证明这到底是他们的一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