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多年前父母离婚,现在父亲65岁病死,继母带着一个女人。多年前,父亲全额购买了所有权小的房子,户主是继母女儿的名字,但没有遗赠协议。作为亲生女儿,我能得到什么样的继承权益?

离婚
2021-08-19 01:51: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因继承取得物权,继承人获得所有权,在未办理登记之前,继承人有部分的处分权,但出售和抵押房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