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完后给法院的补充说明

2023-03-12 22:1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一般情况下补充证据需要在法庭辩论结束前
  • 若是新证据或者是本案的关键证据,可以提交
  • 是刑事案件吗?如果是,哪就应该由公诉方提供
  • 出庭情况审查阶段。审查的内容是:
    (1)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2)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3)书记员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席;请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入席。向审判长报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说明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正式宣布开庭。
    (4)审判长宣布开庭。
    (5)宣布案由、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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