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租一栋房子,并和房东达成协议。房东让我搬进去半个月,因为还有人住在那里。她收到了我的押金,但还没有签合同。我现在不想租它。我想取回押金。房东只是不退款。押金应该退还吗?

2021-08-18 18:5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标准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福利保障标准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又规定企业职工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
  • 退租房东不退押金,租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处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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