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五年11月至16年11月在一家企业工作中。期内薪水一直托着没发,要过几回,发的情况下也就发十几天的,迄今己有IO个月了还没有结清。应该怎么办?

2021-08-18 17:2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去向劳动局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付出了劳力,应该有自己应得的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克扣,另外除非你的单位规章制度中有违反公司规定扣除工资的条例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3)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搜集证据、劳动仲裁
  • 您好,请问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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