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2008年2月22日加入公司的,现在是2010年7月,公司要求我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表示:从2011年2月22日到7月是5个月,算半年,只能补偿我半个月的工资。如果从2011年1月1日开始计算,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你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可以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你能告诉我怎么计算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8-17 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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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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