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父母介绍的,我和他结婚不到半年,我发现和他在一起,我对他一点感情也没有,我现在想和他离婚,父母担心对方和我要赔偿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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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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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 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 习屡 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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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