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属于民事争议的劳动争议事件(社会保险费引起的劳动争议事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其判决结果有法律效力吗?根据是什么?谢谢法律专家的回复。

仲裁
2021-08-16 15:3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
    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你好,具体是什么原因不受理
  •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经过仲裁以后才能提起诉讼,所以你的劳动争议案件提交仲裁是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是进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活动的相关准则,对规范和指导调解、仲裁活动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关于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主要还是依据相关的实体性法规处认定,但也不排除它的适用。
    劳动争议采取举证责任倒置,该规定在《民事证据规则》里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你不用担心用人单位不出示相关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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