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解雇了我,因为我在工作时间戴着耳机听音乐,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以补偿我一个半月的工资。我工作了三个月。合同签订的试用期是一年,试用期是三个月,补偿给我的一个半月工资是每月基本工资。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呢?另外,当你被公司解雇时,你需要写离职手续吗?

2021-08-16 12: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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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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