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被车追尾,是他的全部责任。左脚第四跖骨骨折,在医院接受了手术。医疗费由保险公司垫付。我现在就要出院了,该怎么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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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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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受伤骨折的,如果构成伤残,那么伤者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体赔偿要看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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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闯红灯被车撞骨折的理赔,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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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