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权利的战斗量多的土地。村里回收机动地,收费,合理吗?多土地地地质不好,村里的道路工程占有好土地,补充不好的土地多,现在确认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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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16条: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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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确权时为准,如被他人占用,可收集证据,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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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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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