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不能断绝父母和女儿的关系。暂时我的任何事情都不能和他有关,他不能干涉,等他们老了,我到旅行抚养义务,不能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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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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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必要时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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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