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两年前高速发生了事故,只是方向盘的高速防护措施相撞,高速运输管理所,把我的车停了,已经两年了。我去要车付停车费,我不管。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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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新的行政法规定,交警事故发生后,交警扣押车辆后,在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前,不应该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由于事故双方有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提走车辆的,应该收取停车费。
像伤者保全了肇事车辆,那么被保全的车辆就不能提车,这个时候继续在停车场停车的,可以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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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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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