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偷了高利贷,连钱都不知道做了什么。我有偿还的义务。如果想盖房子的话,自己挣的丈夫一分钱也没有。如果你想借钱,你有偿还的义务吗?

2021-08-14 15:3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
    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 可以书面约定债务由对方偿还。但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借款且不能证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你们夫妻共同承担责任,如果你偿还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要求男方偿还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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