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工厂搬到外务省,本人不去。以前是工资,每月五千左右,现在按时领工资,每月按上海的基本工资,这种情况我不想干,上司能赔偿吗?

2021-08-14 14:0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本人工资
    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部分省市还用于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也适用于本人工资,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期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少报工资致使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于人多为补足差额。
  •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 收集证据,申请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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