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但并不严重。工厂只给我带薪休息,但钱太少,一天88元。我可以向工厂索取营养费吗?

2021-08-14 13:3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相应的赔偿和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 你的受伤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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