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属软件开发公司03年改革变成股份有限公司,迄今即将上市,在今年的在筹划发售,随后让一些职工注资购买公司的股权,我和05年,2006年各自按企业现行政策买来一些,2006年第三季度辞职,可是直到现在,这笔钱依然未退回。请给点提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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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原属劳动
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月工资计算标准为职工在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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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