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想离婚,丈夫在外面工程借钱,我也不知道多少钱。我也没有签名。那笔债务需要我偿还吗?

离婚
2021-08-14 09:4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
    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公司法人经营的除外。如果需要协助可以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