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我还在工厂工作如今家里有着急的事想辞职回家了,可是领导干部说我急辞职要扣我八百块钱,那样算乱扣费吗?

2021-08-14 05:1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然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合同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辞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因此,您这边如果违反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具体的薪资是看用人单位,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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