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扰一下,我付了房子的押金,并给我开了收据,但没有收据。我签了订单合同。我现在不想买。打扰一下,我能退还押金吗?

2021-08-14 03:0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是定金的话,不能退;押金是订金的话,必须退。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只有收据的诚意金不一定可以退。诚意金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没有这个法律术语,至于能否退回,可以争取。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我们还需要了解到在购房时如果收取的是诚意金,违约方除了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还可以要求收取诚意金一方退还因此产生的孳息,如果当事人之间未达成交易这个诚意金是无条件的退还给付款方
  • 押金收据是一个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将会对租房者的利益有所影响。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协商,看如何解决;如果是找的中介,也可以和中介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押金的。
    虽然租户丢失了押金收据,只要租户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就应该退押金给租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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