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中六年。用人公司未给职工签劳动合同书,未缴纳社保,但本地社保中心不兼容补交社保,假如劳动仲裁能规定多长时间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有失业保险金赔偿的叫法

仲裁
2021-08-14 01:3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n因此,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劳动者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 您好,您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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