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情况怎么处理,彩礼是2万,生了孩子,现在孩子在我这里生活,从怀孕到现在一岁半男人都没有付过钱,在这种情况下,彩礼金不需要还。

2021-08-14 01:2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 你好,建议说明具体诉求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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