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运输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其以公司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同时银行对所抵押之房屋投保财产保险一年。六个月后,运输公司将贷款悉数偿还。保险期第十个月,该房屋发生火灾,银行依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能否拒赔?如果拒赔,其理由是什么?

2019-02-05 22:06: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办理,  一般说来,在住房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风险事故可能给住房造成损坏,给住房者带来经济、生活上的困难。为消除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住(租)房人可与保险公司达成一项协议,被保险人通过交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得保险公司对住房的意外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保证。这种以住房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目标的保险,称为房屋保险。  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办理:  
    1、实际承担期限  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  
    2、保费收费方式  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3、谁是合同受益人  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
  •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情形: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 车险投保索赔中,需要知道的有:并非所有保险都属强制性;保额并非越大越好;索赔前先算一算账。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消费者购买车辆保险,无论是在投保还是索赔时,有些技巧都是应该掌握的。   
    一、并非所有保险都属强制性:   目前的机动车保险内容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险部分。附加险包括9个: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然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目前属于法定强制的只有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而其他都可以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投保。   
    二、保额并非越大越好:   要想得到保险公司全面的保障,是不是就应该购买所有的车辆品种,而且保额越大越好呢?事实上,将9个附加险都投保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更不是保额越大就一定越好。比如:买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完全不必要,一般来说,80%的人都会选择10万元―20万元,而对于车损险,则最好足额投保,就是车辆价值多少就保多少。有人为节省保险费而不足额投保,如20万元的轿车只保10万元,万一发生故障造成车辆损毁,就不能得到足额赔付。另外如果你已经购买了人身意外险,也不必再买车上责任险,何况前者保费可能远比后者便宜。   
    三、索赔前先算一算账,   如果车辆仅仅是一些刮、蹭的小毛病,不妨自己花钱修理,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在保险条款上规定,一年不出险的车辆在第二年续保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10%的投保优惠,或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等等。因此,如果修理费用不太高,自己修车要比找保险公司更合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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