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与公司签订了竞争保密协议书。其中一人表示公司支付了竞争保密补偿和报酬,公司没有另外支付。这个保密协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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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保密合同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后,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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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签订的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协议,如果劳动者违背保密协议的,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保密协议是不可以约定无期限保密的,因为这在实践操作中是很困难的,同时可能会损害到劳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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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离职后 公司连续三个月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你可以给公司发函 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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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