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家公司退休已经三四年了,现在不能在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说有未终止的劳动合同,原公司破产,无法取得联系,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8-13 13:1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 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争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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