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身承揽一个门店装修,雇一个人协助,职工一不小心打钢钉的情况下,钢钉反跳打自己双眼,到医院门诊医治,我垫款了治疗费,经医院门诊愿意住院,住院后 ,双眼不知道如何地又感染了,经医师强烈推荐又去大都市医院门诊医治,已经回家,必须商议义务。那我需要负如何的义务?装修店面的屋主必须承担责任吗?

2021-08-13 10: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 依据病例等计算赔偿,诉讼处理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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