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人单位 去之前老板口头同意每个月支付5000的工资 可是去了之后每个月只支付一半的工资 说剩下的一半年底再发 可是年底了老板耍赖 而且没签合同

2019-02-05 16:3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 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工资收条、签到名单等来证明。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按法律规定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但是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由此可知,尽管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但如果购房人与售房人之间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并且接受的,则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仍可成立。
    因此,有的时候,口头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可以成立的。
  • 如果老板拖欠你工资不给,你可以持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表、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对于调解或者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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