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发生口角。甲方先推了乙方的肩膀。乙方还手,和同伴一起趴在地上。甲方没有还手的馀地,直到被过路人拉开。最终,甲方左上眼睑裂开,缝三针,颅底骨折。乙方用力过猛,掌骨骨折。这个法院怎么判断?哪个责任大?如果我赔了哪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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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违法,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动手参与打架斗殴,不应受到法律制裁,不应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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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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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