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板有一些亲属关系,前不久纪检书记离职了他要我接任这一份工作中,而我如今不愿干了,压力非常大。在负责人离职以前我跟大家镇长说过要离职的事。镇长是招骋我的男人之一。我找老总离职时他那亲朋好友也有刚接任工作中为由斥责我一顿。而我如今的情况确实不愿做了。我想该怎么办,能够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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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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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不是辞职,离职和辞职的含义不一样。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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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是没完成工作交接直接离职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离职申请审批下来以后,办理工作的交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协助原单位办理社保移交手续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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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