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强制戒毒俩年了,强制戒毒所也没帮我小区戒毒所。那时候放的情况下公安部门都没有找我聊签小区戒毒所认定书。我算作在小区戒毒所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8-12 10:28: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如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如果遇到相关戒毒问题,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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