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在韩国,帮助朋友买化妆品,先寄给我。我分别从国内寄快递,这期间我赚不到钱。而且,为了帮助朋友国内的运费我出来了,没有拜托朋友。但是,这次我寄的化妆品损坏了一瓶。更负责任的是,包装不是我包装的,而是我和这个韩国朋友和我们共同的朋友。请告诉我这个责任是谁负的

消费者维权
2021-08-11 21:11: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42条、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43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144条、出卖人出卖由承运人运输在途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自合同成立之时,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5条、当事人对于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承运人时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6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交付地点或者按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至于约定的交付地点,买受人违约没有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综上所述,网上购物,在商品尚未交付之前已经损坏,该损坏应当由谁承担。理论上说,在标的物(商品)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风险都由出卖人承担,但是需要排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如果你描述的情形不符合
    143、
    144、
    145、146条之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对于商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并未另有约定,那么显然在商品交付之前,出现的损坏情形应当由出卖人或者承运人承担责任与买受人毫无任何关系。此种情形,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解除买卖合同
  • 快递寄水果坏了由谁来赔偿,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具体如下:如果快递公司有保证在几天之内送达目的地,而快递公司没按期完成,快递公司有责任赔偿;如果没有明文规定,口头说的,那么就无据可查,这个快递公司就没赔偿的法律责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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