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应聘公司,工资是1700,加班费是1:1,星期六是1:1,这家公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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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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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要走法律程序需要提供相关劳动合同、考勤证明、以及工资发放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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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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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