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7年我以房产证为担保替别人抵押贷款了,可过去12年了,贷款人仍未还款,现我想将房屋出售,请问应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9-02-05 07:5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一般来说,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身份证明;

    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订金或首期购房款;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
    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
  • 房屋抵押贷款贷款额度是根据你房屋的评估额来算的.如果你买的一手房,开发商是一个房价,而贷款公司是一个房价,
    例如一套房子,卖100万而银行给你评估了80万,假如你贷70%也就是说用80万 乘以 70% 就是你的贷款额.
    也就是56万,所以你的首付就是100万+一些税费再减56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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